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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金昌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件 罚款19.08万元

 2020/10/22/ 14:21 来源:每日甘肃网-金昌日报 记者刘海燕

前三季度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件 罚款19.08万元

  每日甘肃网10月22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刘海燕)10月20日,记者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2020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监管,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解决问题与严厉惩戒相结合,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前三季度,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件,罚款19.08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服务、指导、帮助、整改、处罚”多措并举,把指导服务企业作为环境执法的“常态”,帮助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依法依规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给予企业足够的整改时间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杜绝环境执法“不主动、不严格、不到位”的现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截至目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任务10项,抽查企业30家,接到并受理环境信访类投诉案件127件,办结率100%。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范围内的监管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按照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环境信用等级“好、中、差”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共摸底排查企业167家,分类评定“好、中、差”企业分别为67家、79家、21家。此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重大执法事项必须经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审查。年内对现有执法文书根据相关要求作适当调整,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给企业整改的时限,再对存在问题进行复查,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实现查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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