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每日甘肃网2月11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批准金昌市为甘肃省节水型城市,标志着我市正式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
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是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安全有效供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19年5月,市住建局牵头,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围绕创建节水型城市基本条件,以及城市节水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节水资金投入、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生活节水、环境生态节水等内容的技术考核指标全面开展了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并积极向省住建厅进行了申报。省住建厅对我市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12月底组织专家到我市对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省住建厅认为我市达到了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命名我市为甘肃省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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