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金昌  >  金昌市

致全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2020/02/04/ 09:48 来源:每日甘肃网-金昌日报

致全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

告 知 书

  全市各商场超市: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在商场超市传播和蔓延,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现就做好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每日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工作。对返金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湖北、广东等地返金从业人员要进行详细登记,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入口处要设置醒目提示牌,悬挂条幅,放置扩音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实名登记后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

  三、加强营业场所消毒和卫生管理。每天进行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配备必要的消毒器材,每天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消毒1次。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地面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即工作结束后和每日中午),以湿而不滑为标准。设置防护物品废弃物回收箱,垃圾日产日清,室内外环境卫生优良。

  四、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变质过期食品。生熟食品分别摆放。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商品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活动。

  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金昌市商务局

相关新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